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乐山市中心城区蟠龙居住小区建设工程 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_乐发改投资【2009】28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政策【2009】29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0511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乐山市中心城区蟠龙路
2.2 建设规模:F区新建统建还房 69628平方米,其中F1区38472平方米,F2区31156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 F1区工程施工 ;
二标段: F2区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有效资质,投标人2007年1月以来应至少完成3个(类似业绩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下同)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01月12日 至2010年01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市场科(乐山市中心城区兴发街规建局办公区五楼)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02月02日 14点00分 ,地点为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乐山市中心城区兴发街规建局办公区五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乐山市中心城区凤凰路中段市房管局三楼
联 系 人: 雷先生
电 话: 0833-2418902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街229号东方广场C座3404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8)84446003;847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