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大川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楼(含站所)和公职人员周转住房灾后重建项目 已由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和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以 雅发改农经【2009】29号、雅发改社会【2009】150号、雅发改投资【2009】207号和芦发展固【2009】3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大川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灾后重建资金、扩大内需资金及国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芦山县大川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展固【2009】38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10214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芦山县大川镇。
2.2工程概况:新建镇人民政府行政综合楼(含站所)和公职人员周转住房共2幢,均为三层独立主体建筑,框架式结构,建筑面积2137.05平方米,含场平、安装下水管道、线路等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已完成三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01月12日 至2010年01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银河北街锦西商务广场四楼)或芦山县灾后重建办公室(芦山县芦阳镇平安路39号)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02月01日 09点00分 ,地点为雅安市开评标中心(雅安市羌江南路213号中国银行七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芦山县大川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芦山县芦阳镇平安路106号、芦山县大川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3568768006
传 真: 0835-6688228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银河北街锦西商务广场四楼三号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黄先生、赵女士
电 话: 028-86385412
传 真: 028-8638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