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石建招字[2010] 07 号
1、石城县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大楼建设工程已由 赣市发改投资字[2008]738 号 核准立项、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 房屋建筑工程 ⑵工程规模 主体建筑面积约3449m2
⑶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⑷层数与高度 六层 / 22.20 m
⑸招标范围 石城县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大楼施工图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⑹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⑺项目总投资 约270万
⑻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拨款 ⑼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
⑽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 1 月,竣工日期为 2010 年 6 月,总工期180 日历天;
⑾工程建设地点 石城县琴江镇东城迎宾大道北侧
⑿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或 / 级优良工程奖。
3、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玻璃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暂停进入建筑市场,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并通过赣州市建设管理系统审核的施工企业,并具有相应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造师 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证书,玻璃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 [2008]13号文)]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日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⑧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等人员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⑨ 通过赣州市建设管理系统审核的证明。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1 月 13 日-- 2010年 1月 19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石城县招标投标中心(石城县粮食局办公大楼四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软件使用100元,图纸光盘100元,均售后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①未详事宜可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②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http://www.gzzbtbzx.com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石城县林业局 负责人: 陈式权
联系电话: 13870777477 联系人: 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恒平
联 系 电 话: 15970968370 联 系 人: 刘先生
招投标监督单位:石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 0797—5711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