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康宁医院病房楼、机关办公楼及门诊楼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康宁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锦州市康宁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位于凌河区百官屯417号,病房楼建筑面积为11104.91m2,6层,框架结构,门诊和机关办公楼建筑面积约为10218.03m2,6层,门诊楼3层,局部4层,框架结构,计划2010年3月1日开工,2011年5月1日竣工,工程范围为土建、给排水、电气以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含三级), 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1月 13日至 2010 年 1 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13 时30分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不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按上述时间到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150元(含广联达电子标书),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投标预备会投标答疑会时间为2010年1月20日9时00分,地点在锦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2月5日9 时00 分,地点为 锦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二段9-1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建设信息网和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康宁医院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山里129号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盛院长
电 话:0416-349316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13号楼14层(凌河商务大厦)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付华
电 话:0416—2620324 0416—2920329
传 真: 0416-2132325
电子邮件: LNFZ2920329 @ sina.com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山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40202758820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