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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湖滨广场一期项目

2010-01-15 来源:建淘网

招标编号:121203120090274 保税通告:039号 

招标人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湖滨广场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开发部分)桩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招标人: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湖滨广场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开发部分)桩基工程


三、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中心大道以西、环河北路以南


四、工程概况:本次为第一阶段开发部分,用地面积约779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800平方米,其中地上69800平方米,地下55000平方米,建筑层数2-3层,建筑高度18米。桩基类型为预应力管桩。


五、招标范围:上述项目桩基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六、资金来源: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七、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2月20日,完工日期为2010年3月31日,工期为40天。


九、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能够证明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2)外地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必须完成外地进津备案手续。


(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须具有天津空港加工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咨询电话:02284906622)。


十一、报名时间:2010年1月15日--2010年1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交中心(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中环西路1号汽车园客户服务中心A202室)。


十三、报名须知: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处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不能参加报名;本公告发出日前12个月内在《关于对在建项目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综合考评情况的通报》(空港加工区规建局颁发)中通报排名靠后的企业不能参加报名。


十四、联系电话: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交中心022-24895388 高工


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022-84906870


十五、未参加报名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如果投标申请人的数量在15家以下(含15家),不实行资格预审,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最终是否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在报名期满后招标人另行通知。


十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十七、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此类投标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十八、本公告在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www.tjconstruct.cn)、天津招标投标网(www.tjztb.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保税区政务网(www.tjftz.gov.cn)同时发布。


十九、发布公告日期:2010年1月14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


投诉接待单位:空港加工区招标站


投诉接待地址:空港加工区中环西路1号


投诉接待负责人:崔志国


投诉接待电话: 84906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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