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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文化广场项目Ⅲ标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0-01-15 来源:中国建设网

交易登记号:10GC060017 

1、招标条件
宁波文化广场项目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甬发改社会【2008】589号及甬发改会纪【2009】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代建人为宁波新城国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Ⅲ标段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央走廊区中段,东侧为城市河道,南侧为后塘河,地块北面为宁穿路,西面为海晏路;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9376平方米左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17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657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 约5亿元人民币;
工期要求:50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电、暖(室外附属工程、二次精装修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电梯、变配电等专业工程除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两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需列入《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需列入《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与当前岗位一致,无在建项目。
3.4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部、浙江省建设厅、宁波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宁波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在上述政府网站公示的正在处罚期内的取消投标资格。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检察院查询自2006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有通报涉嫌行贿的记录取消投标资格。
3.5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 月 15 日至2010年 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0时至4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6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1 月 26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1幢国际商务13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0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邵兴华     
电话:0574-87939966    
传真:0574-8793993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66号
邮编:315010    
联系人:颜圣洁、屠勇凤  
电话:0574-87190614
传真:0574-87193548
代建人:宁波新城国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3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方进学  
电话:0574-87331861
传真:0574-87708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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