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质后审)
项目编号:BNX20090900902
一、阜宁县供销社(集团)总公司投资兴建的阜宁县供销物流配送中心(白天鹅商业广场)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桩基工程施工的投标报名和资格后审。
二、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阜宁县供销物流配送中心(白天鹅商业广场)桩基工程
2、工程地点:江苏省阜宁城南新区上海路以东、长春路以北
3、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建筑为一幢商业用房,框架结构,局部7层,总建筑面积约42000㎡,其中预应力砼管桩基础工程施工估算总投资700万元人民币。
4、计划工期:4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发包方式、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阜宁县供销物流配送中心(白天鹅商业广场)桩基工程施工。发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一个标段。发包范围及内容为物流配送中心(白天鹅商业广场)预应力砼管桩基础,直径600mm,壁厚110 mm,桩深60m以内,桩型为AB桩;具体以招标人的有效书面文件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条件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及其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二级及其以上相应资质(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7、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以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为准)。
注:省外企业在投标时需提供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核验手续。
六、请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 1 月 18 日至2010年 1月 22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至盐城市水木华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阜宁县阜城镇石字街463号)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七、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内容(包括印章)完整,如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内容完整的材料,将导致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八、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确定潜在的合格投标人。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招标人地址:阜宁县阜城大街87号阜宁县供销合作总社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孙成林 电话:0515-87976666 传真:0515-87212124
邮编:224400 E-Mail:ma.chonggao@163.com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阜城镇石字街463号
联系人:孙建建 电话:0515-87292858 传真:0515-87292858
邮编:224400 E-Mail:kent9355@163.com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10年 1 月 18 日 8 时至2010年 1 月 22 日17时。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O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