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安徽卓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港龙国际大厦建设项目备案 |
受理时间: | 2010-01-20 |
时限: | 13 天 |
批文号: | 发改审批备〔2010〕011号 |
办结时间: | 2010-01-20 |
审批状态: | 已办结 |
附件: | 关于安徽卓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港龙国际大厦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安徽卓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要求对“港龙国际大厦”项目进行备案的申请》(卓峻房产工字[2010]0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拟在六安市解放路与小东街交叉口东北角新建港龙国际大厦项目,用地面积4979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2272平方米,总投资1800万元。主要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皖政办[2004]85号)、《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07]139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港龙国际大厦项目备案(详见项目备案表)。 接文后,请依据本项目备案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建筑节能等审批、建设手续,同时按季度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告知我委。 附:1、港龙国际大厦项目备案表 2、六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季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