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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群众艺术馆2-3层装修工程(施工)

2010-01-21 来源: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交易登记号:10GC060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群众艺术馆2-3层装修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甬发改审批函[2009]2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由其中120万元由文广新闻出版局在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安排,其余由市群众艺术馆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工程地址:海曙区药行街117号
②工程规模:装修面积1180平方米
③工期要求:76日历天
④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⑤安全要求:合格
⑥项目总投资:约132万元
⑦招标范围:在目前大楼装修的基础上增加二、三层室内装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
3.4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投标申请资料中的《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下载使用。(www.nbctc.com.cn)。
3.5本项目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②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④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上述1-5条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
3.6对拟派的项目经理的审查按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招[2009]07号》文执行。投标申请人在接到招标(代理)人关于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书面报告后2日内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项目经理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7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7家时,则从中随机抽取7家;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7家且≥3家时,则全部入围。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20日至2010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6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开始时间:2010年1月27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10年1月27日16时00分。
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2 月10 日 13 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具体房间详见大厅公告牌)。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nbctc.com.cn、中国宁波网网站及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群众艺术馆
地址:海曙区药行街117号
邮编:315000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87195371
招标代理:宁波世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沧海路1926号上东国际3幢4楼
邮编:315010
联系人:陆鑫杰
电 话:0574-87865993
传真:0574-8728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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