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电影艺术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的综合业务楼门厅装修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社会【 2008 】949 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电影制片厂 ,建设资金为 915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电影制片厂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项目性质:公建:工程名称:天津电影艺术(教育)中心一期工程,暨数字电影制作中心,建筑规模:综合业务楼1栋,11795平方米,层数:地上11层、地下1层,门厅面积:2000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装修投资:约5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王村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天津电影艺术中心项目一期综合业务楼门厅装修工程门厅面积:2000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装修投资:约500万元。中标人负责该工程的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4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
2.5设计周期: 暂定于2010年1月至2010年2月
2.6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原资质为民用建筑装饰设计甲级或新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2号窗口 报名。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1月25日 10 时 00 分至 2010年 1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1月 29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项目建设单位: 天津电影制片厂(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大方(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王延青 电话:23931020
传 真:2393102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程炳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
邮政编码:300202 联系人:魏永健 电话:23284092-8088
传 真:23284089
日期: 2010 年 1 月 25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 24538408 传真: 24538403 电子信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汤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