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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山新城复建小区D地块(17-31#楼)

2010-01-26 来源:中国建设网

汤山新城拆迁安置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发改投字[2007]17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汤山新城复建小区d地块(17-31#楼)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汤山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8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4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土方、道路、排水
10、工程规模:长度:1495 m;宽度:7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信息网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1月25日至 2010年1月29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上门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3.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4.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所报建造师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09年7月至2009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5.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
6.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招标文件费用(含光盘):300元/套。 


联系人:高飞 朱锦坤
电 话:010-51521845 13488880882
传 真:010-51521845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 箱:zbcg2008@126.com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企业到相关部门办理信息登记,监理类、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到相关办理信息登记,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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