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天津静海镇人民法庭审判楼

2010-02-01 来源:天津开发区贸促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静海镇人民法庭审判楼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投资【2009】91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静海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为 45696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静海县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静海县人民法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静海县人民法院静海镇人民法庭审判楼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为1569.58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镇地纬路东段1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静海县人民法院静海镇人民法庭审判楼
2.4 工期要求:2010年03月01日 至 2010年09月0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静海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委窗口办理审验资质同时携带建造师证及IC卡、施工企业安全证、一长四员、上述证件为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交纳5400元人民币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2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1 月28 日 至2010 年2 月3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2月05日至2010年02月0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2 时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到静海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A区203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静海县人民法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悦平(印鉴)
办公地址:静海县静海镇静文路30号
邮政编码:301600 联系人:李运来 电话:13602012090
传  真:28942446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静海县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学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开发区金海道1号
邮政编码:301600 联系人:董景志 电话:68608694
传  真:68608636 

日期:2010 年1 月28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静海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28947271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静海县静海镇胜利大街41号
受理负责人:连增战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