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睢宁县李集镇中心小学 | |
工程名称: | 睢宁县李集镇中心小学教学楼 | |
工程地点: | 李集镇中心小学院内 | |
项目批准机关: | 睢宁县发改委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
招标代理机构: | 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0-2-8 9:00:00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0-2-8 18:00:00 | |
报名时间备注: | 每日12:0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 |
报名地点: | 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夏冬至 | |
联系电话: | 0516-88316559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0-2-1 10:46:00 | |
公告结束日期: | 2010-2-8 18:00:00 | |
公告详细内容: |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睢宁县李集镇中心小学(招标人全称)的教学楼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睢宁县发改委(项目批准机关全称)睢发改投字【2009】159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李集镇府前东街、李集镇中心小学院内 。 (2) 工程概况:框架局部四层,建筑面积为2356.2平方米 。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年2月至2010年10月 3、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内容。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以上(含本级)。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 (3)其他条件: /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A、报名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方式从投标单位注册地银行基本账号汇出。凭电子汇票凭证原件到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领取《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 B、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万元人民币,收款人: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睢宁农村合作银行晋陵支行。 开户账号:3203243101201000014032。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电子汇票凭证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请申请人自2010年2月8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6时00 分到 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当天禁止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6)所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原件 (7)所报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8)徐州市建设局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投标申请人必须持徐州市建设局办理的单项注册手续) (9)投标单位注册地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10)各投标企业缴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电子汇票凭证及其确认书原件 (1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二套复印件,资格预审申请书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报名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单位报名。资料提供的齐全与否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的先决条件。投标企业所报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到现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否则招标人予以拒绝。 7、招标人将采用实地调研、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等方式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所报材料进行详细核实,同时检察机关将对其进行不良记录查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经查询有不良记录,将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8、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10、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2月5日。投标人可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睢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时需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其它: ⑴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所报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招标人:睢宁县李集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朱曦 13775826777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 丹 15062037366 夏冬至 0516-88309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