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阳县建设局备案,现决定对宁阳县工业园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综合楼、传达室及大门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如下:
2.1本工程建筑面积663.5平方米,2层,框架结构。
2.2工程建设地点:宁阳县工业园(磁窑)。
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独立法人。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能被授予合同。
5、若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计价手册、宁阳县以外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入宁阳施工备案许可证和入泰施工备案许可证(泰安市外施工企业)等有关原件到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6、报名时间:2010年2月2日至2010年2月6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30到11:30,下午1:30到4:30。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0年2月7日
8: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金阳大街336号)。
招标人:宁阳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茂强
联系电话:13561762586
招标代理机构: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佃金
联系电话:0538-5616358 5634696 传真:0538-5634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