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垫江县体育馆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09]1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招标人为垫江县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垫江县体育场西侧。
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2177.8平方米,工程建安费用约4920万元。。
2.3监理服务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及保修期。
2.4招标范围:垫江县体育馆建设项目施工及保修监理服务,包括土建、给排水、电气、空调通风、动力、环境、货物、装饰装修、安装等所有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003年以来监理过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馆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3日起,在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cqdjjs.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cqdjjs.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2月26日14 时00分, 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垫江县桂溪镇人民西路4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