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市人民医院新建项目外装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2008]5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九台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九台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B、C、D、E区外装
2.2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九台市规划二号路以北、中央大街以东,疾控中心以西规划三号路以南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8月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相应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4日至2009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70,0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9日9时,地点为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台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43034145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468号赛得广场彩晶大厦708室
联系人:吕秀梅联系电话:0431-8464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