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分校灾后异地重建工程及二期工程变配电设备采购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社会函[2009]439号”和“川发改社会函[2009]6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农业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灾后重建基金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农业大学。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审批[2009]38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明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分校灾后异地重建工程及二期工程变配电设备采购。
建设地点:成都市温江区
招标范围: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分校灾后异地重建工程配电箱及高低压配电柜、电缆、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设备供货(部分含安装)。
资金来源:国家灾后重建基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标段划分:本次设备采购共划分为4个包。配电箱及高低压配电柜为一个包,电缆、母线及桥架槽为一个包,变压器为一个包,柴油发电机组为一个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配电箱及高低压配电柜包: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
3.1.2电缆及母线槽包: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出具有生产企业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2)生产企业或经销、代理的产品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0万元;
3.1.3变压器包: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万元。
3.1.4柴油发电机组包: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出具有生产企业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2)生产企业或经销、代理的产品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2007~2009年);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8日至2010年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4.2在上述时间内,投标人凭“网络投标报名回执”上注明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2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八宝街11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农业大学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新康路46号
邮 编:625014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8-8265018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13楼
邮 编:610041
联系人:辜小姐
电 话:028-85352558 8523658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