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青原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青原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已经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10]08号批准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安市青原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青原大道道路改造工程
三、工程地点:吉安市青原区
四、工程概况:青原大道改造工程北起大桥东路,南至赣江大桥[含井冈山大桥引桥、学苑路(青原大道——井大校门口)、文天祥大道(吉安大桥桥头——站前路)、赣江大道(青原大道——东井冈路)、东井冈路(赣江大道——华能大道)],全长7.28公里,道路红线宽度55米。预计工程总造价约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五、标段划分:三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自二桥东路至吉安大桥圆盘北侧(含井冈大桥引桥及学苑路青原大道至井大校门口段),全长2.61公里,预计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第二标段:自吉安大桥圆盘至胡铨路(含文天祥大道吉安大桥桥头至站前路段),全长2.69公里,预计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第三标段:自胡铨路至赣江大桥(含赣江大桥青原大道至东井冈路段及东井冈路赣江大道至华能大道段),全长1.98公里,预计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六、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沥青砼路面、雨污水管道路完善改造、交通设施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投标企业和建造师的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企业资质,拟派出的建造师必须具备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
八、报名材料:
1、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须携带
①企业行政介绍信;
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证书, “五大员”证书;
③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④拟派建造师施工经历:
拟派建造师必须提供2005年元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且为沥青砼路面的城市道路工程)。
本条一律凭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量认定书)和另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投标申请人施工经历有关的证件原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招标情况备案报告书、施工图纸,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未同时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量认定书)和另2种以上(含2种)证件材料原件的不予认可;所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明确者不予认可。
时限计算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量认定书)备案时间为准。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并备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2、吉安市城区(含吉州区、青原区)以外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省属施工企业可由其主管厅、局(厅级总公司)出具,所出具的证明应注明主送单位:吉安市青原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否则无效]:
①证明该企业2009年元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②证明该企业拟派建造师本人无在建工程;
③证明该企业和建造师2009年元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3、“江西省工程施工投标单位投标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详见2006年版江西省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
九、工程集中报名时间:2010年2月8日-2010年2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每个标段收取资格预审费人民币1000元),招标人将按资格预审文件优选9家以内(含9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每个投标企业可参与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十一、报名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单位:吉安市青原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长祥 联系电话:0796-82039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建新 联系电话:0796-8289822
电子邮箱:XLZFCG@163.com 传真电话:0796-8289665
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www.jxtb.org.cn)、吉安市人民政府网(www.jian.gov.cn)、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www.jajszbtb.cn)和吉安招标投标网(zbtb.ja.jx.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