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长春净月潭瓦萨博物馆工程

2010-02-09 来源: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1.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的长春净月潭瓦萨博物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公共建筑,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300㎡,地下一层(局部),地上二层。

2.2本次招标内容:长春净月潭瓦萨博物馆工程的土建、采暖、给排水、电气、消防、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次工程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程建设地点为 净月潭滑雪场 。

2.5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0 年9月30日,工期168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规模:1000万元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同级建造师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投标申请人可携带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从 吉林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安达街951号)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0 年2月1日至2010年2月5日,每天上午 8 时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 时 00 分至 4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境备案手续方可参加投标。

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售后不退。

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3月2日9时00分,提交到长春市政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春市政务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2.当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3.拒绝列入政府行为不良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

办 公地址: 净月管委会一楼C区

联 系电话: 0431—84529402

传   真: 0431—84511352

联 系 人: 于青江

职 务:部长

电 话:13804373290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长春市安达街951号

邮 政编 码: 130061

联 系电 话: 0431-88566345

传   真: 0431-88566345

联 系 人: 刘丽丽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