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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职业教育实验实训基地工程-十八、十九、二十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10-02-10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职业教育实验实训基地工程--十八、十九、二十标段施工己由宁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09)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教育厅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宁夏教育厅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宁夏职业教育实验实训基地位于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以西,大连路以北,沈阳路以南,同心北街以东,项目总占地面积1538亩。

招标范围: 18标段:总建筑面积12208.67平方米, 框架结构, 其中包括三个单体实训中心

19标段:总建筑面积10291.43平方米,框架结构,其中包括两个单体实训中心

20标段:总建筑面积12405.3平方米, 框架结构, 其中包括三个单体工程

以上工程设计施工图(土建、水、暖、电)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及有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地施工企业须办理进宁登记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9日至2010年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凤区雪绒巷126号)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承担类似工程的相关业绩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 自治区招投标服务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日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教育厅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126号(宁夏公安厅南门对面)
邮编:750001
联系人:罗女士 马先生
电话:0951-6086203 5673423
传真:0951-5673423
电子邮件: nxhc20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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