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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沙石法庭办公室装修工程

2010-02-23 来源:江西赣州招标投标网

1、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的赣州市章贡区沙石法庭办公室装修工程 已由有关部门核准立项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⑵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910平方米
⑶结构类型 砖混结构    ⑷层数与高度 共四层,高12米左右
⑸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⑹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⑺项目总投资  约32万元    
⑻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资金  ⑼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      
⑽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3月,竣工日期2010年5月;
⑾工程建设地点 赣州市章贡区  ⑿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建设部核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 需拟派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开标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按赣建建[2008]13号和赣建招[2008]9号文执行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二十天内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⑧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师或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第4条第(2)小点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2010年3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6:30)不记名发售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章贡区招标投标中心。招标文件600元(含图纸光盘),售后均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网(http://www.gzzbtbzx.com)发布。


招 标 人: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钟斌
办公地址: 赣州市章贡区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电话: 13907976070
传 真: /         联系人:     吴健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秀华
办 公 地 址: 赣州市长征大道天际华庭小区10栋1单元102室
邮 政 编 码: 341000      联 系 人:  李海红
传 真: 0797-8382257 联 系 电 话: 13407074153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市章贡区政府采购办
受理投诉电话:0797-8296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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