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及南河路实验楼装修、改造项目,已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财函〔2009〕598号、国质检财函〔2009〕599号文批准立项,现进行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东路387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建设监理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109号
三、项目名称: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及南河路实验楼装修、改造项目
四、工程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东路387号、兰州市城关区大雁滩254号
五、工程概况: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装修、改造面积1405㎡,4层框架结构;南河路实验楼装修、改造面积2841㎡,5层砖混结构。
六、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一标段:保健中心内部装修及南河路实验楼内、外部装修;
二标段:保健中心及南河路实验楼改造(包括水、电、暖、卫等项目)。
七、工程计划工期:2010年3月下旬开工,总工期90天。
八、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九、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一标段:
1、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
2、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建筑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项目经理(建造师)施工过同类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5、注册在省外的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项目经理(建造师)。
二标段: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
2、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建筑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项目经理(建造师)施工过同类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5、注册在省外的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项目经理(建造师)。
十、报名时携带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委托书、企业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附身份证复印件,须持IC卡)、技术负责人证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及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机械管理员)证书,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等相关资料(合同)。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以备资格预审。
十一、其他:
1、报名日期:2010年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甘肃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三楼)。
3、建设单位联系人:巨满庆 0931- 8658383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 欣 0931- 873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