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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城区玉泉河广场建设工程

2010-02-24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标人: 铜山县建设局 共浏览2次
工程名称: 铜山城区玉泉河广场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
项目批准机关: 铜山县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
资金来源: 国有
招标代理机构: 铜山县诚信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 2010-3-2 9:3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0-3-2 17:30:00
报名时间备注: 每日12:0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大厅
联系人: 0
联系电话: 83401405
公告发布日期: 2010-2-23 15:21:00
公告结束日期: 2010-3-2 17:30:00
公告详细内容: 铜山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铜山县建设局(招标人全称)的铜山城区玉泉河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铜山县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铜发改经贸投审【2010】3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铜山县诚信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3.1工程地点:玉泉河南岸、长江路北侧;

3.2工程总投资:约500万元;

3.3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2.1万平方米;

3.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5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全部内容;

3.6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3月。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壹级及以上资质;

4.5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在江苏省注册的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或在其他省注册的园林绿化专业壹级资质;

4.6不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4.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4.8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9拟选派建师近三年有在徐州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单项合同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

4.10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4.11投标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4.12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4.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

5.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5.2分值设定

(一)技术标 18分

(二)商务标: 70分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偏离程度 -3分(扣分项)

(三)企业及建造师业绩 10分

(四)建造师答辩 2分

6、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6.1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2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6.3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

6.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6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6.7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单项工程注册登记表》(外地企业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办结);

6.8拟选派建造师近三年在徐州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单项合同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6.9投标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6.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证明;、

6.11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2)~(11)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请申请人于2010年 3月 2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到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大厅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并于2010年 2 月 23日9时至3月2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铜山县诚信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三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2 日17时30分。

8、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8.1、投标人须在2010年3月 2日16时投标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的方式汇至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账户,到帐后投标人凭银行汇票进账回执单到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8.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叁拾万元整。

8.3无论任何理由,报名前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8.4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于资格预审结束后三日内由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以电汇方式全额退还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8.5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电汇方式退还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8.6投标保证金的收款人及账号:

收款人: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铜山农行翟山分理处;

开户账号:249501040000513(农行最南边窗口);

9、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邀请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10、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2月23日至2010年 3月2日。

11、招标人地址:铜山新区

联系人:李仲昌 电话:0516-83535635

邮编:221116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铜山新区同昌西街169号三楼

联系人:乔伟娜 电话:0516-83401405

邮编:221116

 

负责人(盖章)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铜山县诚信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公章)

2010年2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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