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江安县廉租住房和谐小区第二期工程己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宜发改办发[2009]353号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安县规划和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安县规划和建设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政策 [2010]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项目在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1194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蜀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安县江安镇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274.97平方米。
2.3计划工期:设计15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含消防)、建筑电气、弱电、暖通、绿地设计、方案设计、总平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设计、深化设计和修改设计)、施工图预算等相关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007-2009年已完成2个类似建筑工程面积为10000㎡及以上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 月 24 日至2010年 3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蜀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办事处(宜宾市南岸宜都花园8栋2单元3-3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注:上述资料查原件后留加盖公章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3 月18日10 时00分,地点为宜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安县规划和建设局
地 址:江安县建设路18号
邮 编:6442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831-2626868
传 真:0831-262264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蜀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东坝街59号
邮 编:641000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28-65560604
传 真:028-655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