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兴市京族哈节广场建设工程已获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东兴市建设批准建设,同时取得了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的招标代理随机抽取备案登记,项目业主(招标人)东兴市京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政府出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东兴京岛NO:306#地块,占地面积117.546亩,建设面积约4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铺设广场、内湖景观、绿化、配套用房以及供排水、配电等基础设施,计划投资2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东兴市京族哈节广场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招标全过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暂定级或暂定级以上的资质。
4.报名投标条件
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名录名单的招标代理机构。
5.招标代理费取费标准和招标代理合同使用范本
执行东政发〔2009〕33号第三条规定,按国家现行有关收费标准下调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负责招标代理项目评标专家的评标工资。招标代理合同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范本使用。
6.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提交时限
2010年3月5日16时之前提交。
7.投标报名
7.1投标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
7.1.1向招标人提出要求参加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的申请书(附件1)。
7.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针对此项招标)的授权委托书和补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查原件)。
7.1.3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1.4广西区内防城港市外企业必须提供防城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核发的2010年度《外来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必须已经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审核)。
7.2 报名时间:2010年2月26日上午8:30至10:00
7.3报名地点: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市建设局办公楼五楼)。
8.投标申请书的递交
8.1投标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2月26日上午10时前;地点: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市建设局办公楼五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9.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
9.1随机抽取时间:2010年2月26日上午10时正
9.2随机抽取地点: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市建设局办公楼五楼)。
9.3 参加随机抽取人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件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ztb.gxi.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兴市京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西东兴市京岛风景名胜区
邮编:538100
联系人:黄昆明、张培兴
电话:13517508585、13907805178
传真:0770-7222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