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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农民搬迁小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010-02-26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丰农民搬迁小区工程已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社[2008] 5号、[2008]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汉市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汉市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社[2008] 5号、[2008]4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0021103)的招标代理机是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83686平方米(其中施工Ⅰ标段50014平方米,施工Ⅱ标段33672平方米),共848套(其中施工Ⅰ标段500套,施工Ⅱ标段348套)。

2.2 建设地点:广汉经济开发区内。

2.3 计划工期:施工Ⅰ标段为300日历天,施工Ⅱ标段为270日历天,监理标段为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3个标段,施工Ⅰ标段为新丰农民搬迁小区一期工程,施工Ⅱ标段为新丰农民搬迁小区二期工程,Ⅲ标段为新丰农民搬迁小区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标段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监理标段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施工标段:投标时省外企业须符合四川省建设厅入川备案相关规定; 省外企业和省内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已备案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文件等材料,拟派项目七大员的相应资格证书和投标人为其已缴纳的最近连续十二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0年2月23日以后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其中Ⅰ标段不少于1445万元,Ⅱ标段不少于990万元)。2006年以来至少完成过3个或以上与本招标项目规模相当的类似项目业绩。监理标段:投标时省外企业须符合四川省建设厅入川备案相关规定; 省外企业和省内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立项批复等材料,拟派项目总监、专监和监理员的相应资格证书和投标人为其已缴纳的最近连续十二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06年以来至少完成过3个或以上与本招标项目规模相当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2 月26日至 2010 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汉市规划和建设局二楼)(除单位介绍信收原件和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外,本公告规定的其余证件验原件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4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3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德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德阳市瑞和街5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汉市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路东一段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0838-5105055

传 真:0838-5105055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德阳市商业银行广汉雒城支行

账 号:201090000167837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西御阳光二楼

邮 编: 61183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28-86385412

传 真: 028-8638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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