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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茂华小区支四路、支十五路、十六路新建工程

2010-02-26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淮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的淮安市茂华小区支四路、支十五路、十六路新建工程已经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政府投资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名称:淮安市茂华小区支四路、支十五路、十六路新建工程
⑵工程地点:淮安市
⑶工程规模:全长1500米,三条道路宽12-25米,实施道路、雨污水管道及路灯施工 ⑷计划工期:110个日历天
⑸招标内容:图纸中设计的全部内容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具体内容如下:淮安市茂华小区支四路、支十五路、十六路新建工程施工
5、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合格条件: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
⑸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⑺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⑻市场准入证明(淮安市信用手册或投标许可证需经淮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备案);
⑼淮安市承发包计价手册;
⑽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⑾资格预审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⑿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报名时间和须知:
⑴请申请人于2010年2月26日至 2010年3月4日,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⑵请申请人于2010年3月5日下午14时30分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室(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报送资格预审材料,经办人须按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同时携带资格预审材料中所列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7、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则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规定,通过随机抽签入围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中确定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招标人地址:淮安市青年路1号
联系人:刘长波 蔡国勇 电话:0517-8365555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人民南路88号三楼302室
联系人:孙培红 电话(兼传真):0517-83671053
9、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2月26日至 201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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