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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港新家园121(01—01)地块1#-76#住宅小区项目

2010-03-01 来源:天津开发区贸促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双港新家园121(01—01)地块1#-76#住宅小区项目 已由 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南发改许可【2009】8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首创新园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02991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首创新园置业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次施工招标共设1个标段。总建设规模约81095.51平方米,招标面积81095.51平方米,二层、四层,最大单体面积约1764平方米,高度约12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津南区梨双公路南侧双港居住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双港新家园121(01—01)地块1#-76#住宅小区项目总建设规模约81095.51平方米,招标面积81095.51平方米,二层、四层,最大单体面积约1764平方米,高度约12米, 中标人负责该工程的土建(不含桩基)、装修、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消防等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0年02月26日 至 2010年03月04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限期内的4、外地施工企业应具备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书在有效期内5、本工程需配正项目经理1名和副项目经理3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正、副项目经理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正项目经理应由一级建造师担任,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副项目经理应由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担任,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安全项目经理可由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专业不限)担任,也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安全项目经理还应具备投标人任命书,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进津备案证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津南区行政许可中心一楼建委大厅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3月0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2 月26 日 至2010 年3 月4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2月26日至2010年03月0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元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元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 日内寄送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首创新园置业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科工贸产业园区
邮政编码:300200 联系人:侯淑娟 电话:26696019
传  真:26696016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萍(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大沽南路814号
邮政编码:300222 联系人:冯璟悦 电话:28222189
传  真:28222189 

日期:2010 年2 月26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津南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28397251传真:28397252电子邮箱:jiannanjw@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津南区体育场路15号
受理负责人:孙丹丹、朱小茜、樊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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