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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明监狱警察备勤用房1号楼配套(装修及安装)工程施工

2010-03-01 来源:广东佛山市建设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广东省高明监狱

2.单位性质: 行政单位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3.工程名称:广东省高明监狱警察备勤用房1号楼配套(装修及安装)工程施工

4.工程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

5.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高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施工总工期: 为60个日历天(从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起计算)。

7.工程造价:约124.02万元

二、招标内容:警察备勤用房装修、水电安装及室内排水等工程施工,详参见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三、 报名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地点:

1.报名资质等级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2.参与投标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不得安排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两个以上(含两个)施工项目的投标。

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4.报名投标起止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天): 2010 年 2 月 26 日 14 时起至 2010 年 3 月 5 日 11 时 30 分止。

5.接受报名地点: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6.报名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四、报名人需递交的资料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和地点:

1、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必须在2010年 03 月 05 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止(即报名截止的最后一天),送至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综合一室)。

2、 资格预审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时必须同时带上相关原件备查(原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

六、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组成资格预审小组采用投票的办法进行,根据报名人提供的上述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先对投标申请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超过五家时,资格预审小组从企业资质、企业业绩、项目建造师资历及企业财务状况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投票,得票数过半的均为合格投标人(五家以上);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为五家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均为合格投标人;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五名或得票数过半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五名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通知与确认: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7天内,将以传真的形式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合格通知书,该申请人须在收到通知的 6 小时内以传真形式确认收到通知,否则视为申请人默认。如在截止报名后七天内,还未收到招标人发出合格通知书的申请人,则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申请人也可致电招标代理咨询是否通过资格预审,但代理机构不对申请人不通过的原因作出任何解释。(若因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号码不确切而造成无法联系,则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高明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7-8863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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