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山区检察院综合楼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山区检察院,代建单位为昆明市西山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2.2本项目只设一个合同段。
2.3本次招标范围:西山区检察院综合楼室内装修施工,具体内容为:大厅(含一层电梯间和控申接待室)、大报告厅(含会议座椅)、一正四副五个检察长办公室、党组会议室、检委会议室、荣誉室、贵宾接待室。所有装修部位不需考虑弱电部分。
2.4计划工期:2010年3月25日计划开工,2010年5月28日计划竣工,总工期6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接能力。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东风东路86号原电视机厂办公楼1号办公楼5楼持公司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可许证副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上一年度廉洁自律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外省企业还须提供入滇许可证、上一年度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报名资料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昆明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八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昆明建设信息网、昆明建筑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山区检察院
代建单位:昆明市西山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86号原电视机厂1号办公楼5楼
联系人:尹海滨、周增玲
电话:0871-3139599
传真:0871-3131155
日期: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