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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移动通信综合楼消防工程施工

2010-03-02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移动通信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09]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为福建省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宁川南路东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8645.9平方米,由主楼和附属楼组成,消防工程投资额:约2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消防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最终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完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取得由宁德市公安消防支队颁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福建嘉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注册登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书)每份售价 2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200 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名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汇达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3月15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福建省招标中心代表处;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9号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60960 传真: 0593-2960960
联系人: 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
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11号 邮编: 350001
电话: 0591-87538104 传真: 0591-87538104
联系人: 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注明用途:宁德移动通信综合楼消防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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