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利新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燃料油库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已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锦开发改备字[2010]2号),项目业主为锦州利新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利新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锦州利新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燃料油库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西段。
2.3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许可证原件、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壹级的原件(建筑工程专业)、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外埠投标人须持入境手续报名),于2010年3月2日至2010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22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后楼一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利新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邮 编:121007
联 系 人:刘荣武
电 话: 0416-3589004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景花园19-1号
邮 编:121007
联 系 人:刁朔
电 话:0416-3585285
传 真:0416-3585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