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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区法华寺社区卫生服务站内装修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2010-03-03 来源:北京招投标信息平台

  北京市崇文区卫生局作为拟建崇文区法华寺社区卫生服务站内装修工程的业主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现为该工程的施工发布如下投标资格预审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崇文区法华寺社区卫生服务站内装修工程 工程编号:11010320100007
2.建设单位:北京市崇文区卫生局
3.工程建设地点:崇文区体育馆西路1号
4.建设规模:619.8m2
5.结构:砌体;层数:地上二层
6.资金来源:自筹
7.投 资 额: 投资总额160万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9. 工 期: 定额工期 56 日历天,要求工期 56 日历天
计划开工:2010年 5 月 1 日
计划竣工:2010年 6 月 25 日
二.工程筹建具体情况简介:
1.设计图纸情况:已齐备;
2.场地准备情况等:已具备开工条件.
三.申请条件:
1.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资审的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政府有关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拟由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资格条件:(1)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类别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2)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类别二级(含)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
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应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加盖法人公章。
除上述条件外,项目经理应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业绩,投标申请人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能力并有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地点: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时 间:2010年 3 月 3 日 9时00分至2010年 3 月 9 日16时00分。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由经办人携带资格预审报名凭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信息和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在招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签到表”上签字。
1.时 间:2010年 3 月 4 日 9时00分至2010年 3 月 10 日 16 时00分。
2.地 址:崇文区龙潭路3号翔龙大厦C-25
3.联 系 人:李 娟 联系电话:6716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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