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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腾实城镇建设有限公司环西路工程投资框架协议

2010-03-04 来源:江苏如皋市招标投标信息网

甲方:如皋市腾实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待定)
为加快如皋市石庄镇城镇建设,甲方现委托乙方投资建设石庄镇环西路工程项目。项目建成后移交给甲方,甲方按工程决算报告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该项工程投资框架协议经在如皋市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rgztb.com.cn)公示无异议后,则框架协议生效。
一、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约180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费用1200万元(项目内容包括路、桥、涵、给排水管道、污水管道、路灯、绿化等)。目前施工图纸已经到位,由乙方按甲方设计图纸要求实施。
二、投资确认和运作模式
1、项目内容 环西路(南至西板桥北至环北路,长度约1300米,宽20米),项目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排水道路、路灯、绿化等项目。工程项目以BT方式交由乙方投资建设,甲方以4年分期付款方式支付项目总价款。
2、工程建设费用由乙方按甲方设计图纸要求实施,工程造价执行现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定额》、《质量验评标准》等文件,工程材料单价参照江苏省如皋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缺项材料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价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乙方依据设计的施工图编制工程预算并报如皋市审计局审项目建设费用,并以决算审计结果作为合同对接基数。
三、项目建设模式
1、项目投资回报:
(1)回报期为4年,每年按25%分期分批支付。
(2)工程费用自项目决算审计报告确定之日起甲方按年利率8%(单息)计算给乙方。
2、项目投资回报基数的确定:如皋市审计局审定项目建设费用,并以决算审计结果作为回报基数。
四、其他约定事项
1、项目建设工期(自甲方交地之日起计算)
西板桥至环北路长度约1300米,宽20米,分期实施。今年期工程量建设工期为三个月年。
2、甲方在收到乙方交工验收申请后,1个月内组织交工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交付甲方,质量保修期24个月。因甲方原因超过验收期限,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甲方确保审计结束并以审计结果作为回购基数,若超过时限则视为认可乙方送审的结算书并作为回购基数。审计报告出具后二个月内开始支付项目回购款,后三次按此期限执行。
3、甲方若提前支付回购款给乙方,则提前支付的工程款下浮8%进行支付。
4、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时交工,确保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若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而返工,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负责;若连续二次验收不合格,则甲方对不合格项目不予结算,乙方并保证返工达到合格标准。
5、担保方式:甲方出具石庄镇人民政府财政担保函。
6、为确保乙方资金到位不影响工程的推进,经双方协商,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乙方的建设资金必须保证工程的顺利推进,双方商定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展,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未完成项目并处乙方已完项目款的10%作为违约金。
7、甲方负责用地、动迁、备土及施工环境的协调,确保乙方施工单位有良好的投资施工环境。甲方负责本协议项目下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行业管理、该工程的现场监管,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监控,甲方依法通过社会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8、甲方凭乙方交纳的保证金手续,提供设计图纸。
9、本合同协议书自甲方付清最后一笔工程回购款后,合同协议书自然终止。
五、竞标方式 如有悉数接受以上条件愿意参加竞标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可在公示期内(逾期作废)到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如皋市海阳路396号)递交相关资审资料并报名。
参加竞标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违反廉政规定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质要求:公路或市政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 在报名的同时须缴纳项目合作保证金100万元。收款单位名称: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如皋市农行城中分理处,帐号:70510104000203。.
(5)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8、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9、近三年承担类似规模及以上的工程合同;10、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11、拟投入本工程的资金组织计划.
按顺序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用档案袋装好,原件带来核对.
六、其它
1、 该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签字后在如皋市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rgztb.com.cn)予以公示至3月8日17时,承建商在公示期内按以上规定缴纳1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公示如无异议,则框架协议生效。
2、如有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投资商报名,则以第三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利率作为标的进行竞标,利率最低者中标。所报年利率超过8%一律为废标。
3、竞标由如皋市腾实城镇建设有限公司组织。未中标者在一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如皋市腾实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沈芳 范建
电 话: 051387565499 13914364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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