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溪边绿色饭店工程已由靖发改招[2010]0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已全部到位),招标人为南靖县山城镇溪边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溪边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建筑面积5088平方米,项目投资约6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4. 工期要求:2010年9月15日前完成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含增项的房屋建筑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法人单位应在福建省内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
3.5. 非漳州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3.6.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3月4日至2010 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三卞开发区嘉盛路134号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靖分公司或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交易中心办理招标事宜。(联系电话:0596-7851577)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3月17日17: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3月18日上午 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南靖政府网 (http://www.fjnj.gov.cn/)上发布。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0000元及专家评标费由中标人支付;场地、交易费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山城镇溪边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溪边村
电话:冯先生
联系人:134896917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三卞开发区嘉盛路134号福建众亿南靖分公司
邮编:363600;
电话:0596-7851577;13605055870;
联系人:小韩。
①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元光北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靖分公司
帐 号:161070100100056978;
②开户银行:南靖县农村合作信用联社山城信用社
账户名称:南靖县山城镇溪边村民委员会
帐 号:9080911020010990117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