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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

2010-03-09 来源:广东茂名市人民政府


  1、招标条件

  茂名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立项建设,批准文号:茂发改社[2010]30号。本项目资金来源通过市财政扶持、学校自筹及上级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建于茂南区公馆镇书房岭村委会书房岭砖厂范围内,规划投资约29000万元,新校区建设用地40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118500㎡。招标内容: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新校区校园总体规划及校舍各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投标人中标后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B)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3.2投标人委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3投标人须有近三年曾设计过8万㎡或以上项目的设计经验。

  3.4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主办人必须是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在茂名地区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市内或市外勘察设计单位,可由已在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人员,于 2010 年 3 月 8 日至 12 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668-2294023,网址:www.mmztb.com.cn)办理报名手续。

  4.2外来投标人(指未在茂名地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带二代身份证)到场办理。

  4.3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报名须提供资料

  5.1①企业资质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含联合体单位)的原件及复印件;②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④投标人近三年曾设计过8万㎡或以上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⑤组成联合体投标另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2外来投标人(指未在茂名地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勘察设计单位)另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承接勘察设计任务的证明及办公联系电话。

  5.3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勘察设计投标报名登记表一份,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

  6、联系电话

  茂名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电话:0668-2286218)

  茂名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中心(电话:0668-2862738)

  茂名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2010年 3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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