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黔(J)建(施)招(2010)第(27)号
1、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的三都水族自治县普安中学教学楼工程,已由三都县发改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三都县普安镇。
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框架结构。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上级拨款。
2.4计划开工日期:1900-1-1,计划竣工日期:1900-1-1,工期: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施工图为准。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0-3-8 9:00:00时至2010-3-12 17:00:00时。
6.2投标报名地点:黔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都匀市开发区枣园小区内) 电话:0854-8313169 联系人:林达 白冀黔。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10-3-18 9:30:00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三都水族自治县普安中学教学楼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2010-3-23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 其他:1、除6.3条外,报名时还须提交的资料:交易员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外省企业需要出示入黔备案手续原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二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2、投标保证金按工程建安投资的2%收取。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可投两个标段,为确保工期和质量,只允许中一个标段。5、投标申请人报名后即可到招标代理公司(都匀市广惠路筑匀大厦A栋八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13984448797
联系人:莫忠银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东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85086200 13595437432
联系人: 曹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