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长沙县春华镇大鱼中学新建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及运动场和教学楼改造第一、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建设规模:本次项目第一标段造价约为420万;第二标段造价约为48万。
1.2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新建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及教学楼的改造,建筑面积为2867m2;第二标段:新建200m的环形塑胶运动场。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施工范围及施工图纸。
1.3招标编号:ZP-2010-4
1.4资金情况: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1.5工期:120天(日历日)(新建项目必须在2010年7月15日之前完工,教学楼改造必须在2010年8月20日之前完工,田径场在2010年10月底完工)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第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
a.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c.本工程拟任的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长沙县县外投标人投标前必须按长县建[2009]67号文、长县建[2009]99号文件先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并且近两年内(2008年2至2010年2月)必须完成过两个以上(含两个)类似建筑工程经验。
① 长沙县内与县外建筑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② 长沙县外建筑业企业单位和建造师须符合我县建设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政策规定。
③ 备案地点:长沙县建设局的建管站企业管理科(长沙星沙经济技术开区望仙路73号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31-84014036)。
2.2第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
a、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c、本工程拟任的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单位近两年内(2008.2-2010.2)必须完成过两个以上(含两个)运动场地类似工程经验。
注: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长县建[2009]67号文、长县建[2009]99号文件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三、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0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节假日除外)在www.csx.gov.cn(长沙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索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
四、施工企业在索取招标文件时,不需出具介绍信和其它任何证件,为自身保护需要,请务必注意以下两点:
(1)不登记也不表明企业名称和招标文件购买人姓名;
(2)不留联系电话;
五、该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31-84018760
招 标 人:长沙县春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