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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改造工程监理

2010-03-15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修改造工程监理已经批准建设,现已进入监理工程招标阶段。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省标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徐州市淮海西路416号

  (2) 工程规模:框架9层

  (3) 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4月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招标内容如下: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监理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以上(含本级)监理资质。

  (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 企业监理过1000万元及以上装修工程(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为准)。

  6. 请申请人于 2010年3月19日上午 9 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14时 00 分至17时00分到 徐州市建设局一楼大厅报名处 (徐州市民主南路市建设局一楼)报名及校验原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请于 2010年3月12 日至 2010年3月1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凭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到 徐州市建设局二楼商务中心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日期截止至2010年3月18日)。

  7、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原件:

  (1)《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所报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5)经办人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6)外市监理企业报名前,需到徐州市建设局五楼建工处办理监理资质和监理从业人员单个监理项目核验手续。

  (7)监理过类似工程证明材料

  投标单位必须保证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各两份,其他资料要求在申请书中装订。如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相关招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8、其它: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采用随即抽签方式从中确定不少于9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随即抽签定于2010年3月22日上午10时在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公开进行,请各投标单位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准时参加。(报名资料需核验原件并提供二套复印件)。

  9、本工程评标办法:(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报价60分;投入的检测设备10分;监理人员配备10分;监理大纲10分;总监理工程师资历10分。

  10、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416号

  联系人:李军川 电话:0516-85952167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508室

  联系人:韩瑜 电话:0516-8390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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