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现决定对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的规模:装修装饰面积约6300㎡。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
(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 黄冈市交警支队院内
(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 4 月 10 日,工期 140 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合格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4、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兼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省、市建筑优秀企业。可对上述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招标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投标人可按本公告后所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0年 3 月
15 日至 2010 年 3 月 19 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必须是报名企业在册工作人员),报名企业须在黄冈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报名,再到湖北保都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份 50 元人民币,招标人将立即以航空挂号方式向投标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均不对此负责。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10年 3 月 22 日
9:30时以前送至黄冈市综合投标中心(赤壁大道91号)。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迟到的申请书(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9、招标人将及时将申请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年 3 月 23 日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坡大道58号
邮政编码:438000 联系电话:8382306
传 真:0713-8669680 联 系 人: 漆先生
日期:2010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