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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沛城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工程

2010-03-16 来源:中国建设网

  一、沛县沛城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工程,已经 沛县发改委以沛发改审发【2009】149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的资格预审。

  二、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沛城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

  2、招标 人:沛县沛城镇卫生院

  3、工程地点:汉城路东侧(城镇卫生院原址)

  4、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579万元

  5、工程结构:框架5层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7、工程质量:合格

  8、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 4月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招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

  (3)申请人及建造师必须近两年内承接过的工程获得徐州市"古彭杯”及以上奖项。 (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以及获奖证书为准)

  (4)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汇票及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 拾 万元。

  收 款 人: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沛县中行

  开户账号:7055056550809100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沛县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原件:

  (1) 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2) 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 所报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建造师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6) 企业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和注册建造师安全资格证原件(B类);

  (7) 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或《单项注册手册》备案表;

  (8) 投标人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证明(单项注册的需带原件);

  (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

  注:以上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本工程要求报名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人必须保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且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如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相关招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七、请投标申请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 2010 年 3 月 15 日至2010年 3 月 19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2010年3 月19 日。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0年 3月19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时 00 分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及校验原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

  九、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规定,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十、本工程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招标人地址:汉城路东侧(城镇卫生院原址)

  联系人:赵成林 电话: 85975002

  邮编: 2210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解放北路2号汇源置地广场11-28

  联系人: 刘洪梅 电话:1381329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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