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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商住楼工程

2010-03-16 来源:江苏句容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句容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华联商住楼工程已经由句容市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信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华联西侧

  (2)工程规模:3500M2

  (3)计划时间:2010.3.30-2010.10.30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内容:土建、安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3)企业:①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应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若建造师注册证书正在办理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换证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原发包人证明原件)。

  (5)其他:①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信用管理手册②项目经理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③报名和资格预审时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到场

  (6) 投标申请人在要求递交的资审资料中应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资格预审文件附表8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和所属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名单原件以供审查

  (7 )句容市以外的企业参加报名须在句容市建管处备案(联系人:常凌云 纪晓莉 0511-87261832)。备案管理办法和办理程序请登陆www.jrjgc.com办事指南查阅。

  6、评标细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第89号令及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定标。

  二、具体评审方法:

  1、首先对技术标评审。

  根据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在对商务报价评审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有完整的施工方案;

  (2)是否有施工机械进场计划,且可行;

  (3)是否有工程材料进场计划;

  (4)安全技术措施、冬雨季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是否详细;

  (5)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可行,与机械设备安排没有矛盾;

  (6)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行;

  (7)平面布置是否合理;

  (8)降低成本措施是否可行;

  (9)现场管理班子配备是否合理(项目经理及拟投入的施工人员必须与资审时一致,否则作废标处理);

  (10)关键部位、难点、重点处理方法及措施详细程度如何;

  (11)工期指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且与具体计划表无矛盾之处;

  (12)质量指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2、在技术标可行的基础上对造价进行评审:

  经济标评委要对投标报价进行必要的清标和分析比较。当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书中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也可现场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企业成本报价竞标: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

  (2)投标文件中未详细列出成本节约措施、优惠条件、内容和理由,或者内容不完整、不全面、缺乏说服力的;

  (3)投标文件中存在其他重大的、需要澄清或说明的问题的;

  (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与所有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最高价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用差。

  注:a、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的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所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b、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工程设标底,但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该工程的最高限价按标底价下浮3%作为最高限价,开标前三天在交易中心予以公布,各投标人经评审后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四、经评审报价低于工程成本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五、各投标单位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六、计算下浮幅度时,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八、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中标单位的确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侯选人,依据建设部89号令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请申请人于 2010年3月15日 至2010年3月19日,每日上午 08时 30 分至11时30 分、下午14时 00 分至17时30分到 句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确认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及投标时不得更改,同时由拟定项目经理本人持企业加密锁(在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科办理,联系电话:0511-85026313)及法人委托书(法人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本人,法人委托书加盖法人章和法人签字)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本单位介绍信,到句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3月22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

  8、说明:如果资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9家,将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不足9家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执行

  9、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本公司注册地银行提供的存款基本账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帐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交至句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监管帐户,并由句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和收款收据。

  12、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雷俊 传真: 电话:13952994330

  邮编:212400 E—mail: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句容市华阳东路2号二楼

  联系人:惠毅 传真:0511-87262323 电话:0511-87287323

  邮编:212400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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