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1、(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卷烟厂)的(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卷烟厂旧厂办公楼等拆除项目),已由(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2.1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卷烟厂厂区内)。
2.2 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本工程拆除具体内容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2.3 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2.4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 标准。
3、招标内容:(招标人指定的范围)。
4、凡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并具备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5、对投标人规定的条件
5.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允许)。
5.3注册资本金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
5.4(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报名。)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投标报名
7.1 投标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15)日(9:00)时 至(2010)年(3)月(19)日(17:00)时。
7.2 投标人可在投标报名时间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向招标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澳门路113号宏业大厦A-1-1))。
7.3 现场报名应提交资料:
企业须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副本)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副本)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外省企业入黔备案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证书和证件的复印件壹份(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7.4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按规定编写和密封后,于(2010)年(4)月(7)日(8:00)时 至(2010)年(4)月(7)日(9:00)时送达(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遵义市澳门路113号宏业大厦A-1-1))。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有关本工程项目招投标需咨询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其他;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招标人: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刘玉梅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52-8640033
公告发布日期: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