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公安指挥中心、交警指挥中心、消防指挥中心所需电梯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公安指挥中心、交警指挥中心、消防指挥中心所需电梯及安装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ZFCG201003006
采购人名称:滦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公安局(联系电话:13832989518,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31522226
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滦县公安指挥中心、交警指挥中心、消防指挥中心所需电梯及安装,共7套。
供货期限:2010年10月16日前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中标供应商负责包工包料(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供货能力,包括维修、保养、修理能力,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供应商,乘客电梯制造商投标必须同时具备A级乘客电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A级乘客电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乘客电梯经销商投标必须具备A级乘客电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且注册资金须500万元以上。即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持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与填写好的两份“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在左下角“申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一起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供应商资格预审表”索取办法: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唐山市→滦县→资料库”下载),合格后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315-7101697)。
竞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开户行及帐号;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乘客电梯制造商投标必须同时具备A级乘客电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A级乘客电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 乘客电梯经销商投标必须具备A级乘客电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且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须500万元以上;
(4)乘客电梯经销商必须提供所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规模、财务状况、设备情况、施工能力,近2~3年的主要经营业绩等;
(6)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3月18日至2010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时间:2010年4月7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0年4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比较法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3731522226
传真电话:0315-716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