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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人民法院关于叶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010-03-20 来源:河南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叶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采购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叶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HNZHJZHB-2010-01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叶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采购范围:共2部电梯,九层九站,额定载客重量为800Kg,包含其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运输、质保期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4、工程地点:叶县县城昆东路以东,九龙路以南交汇处;

5、项目实施的主体概况: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八层,建筑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

6、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电梯有关制造验收标准,安装后一次验收合格;

三、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电梯制造厂家或其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7、投标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或所投品牌的代理经销商,生产或销售电梯及进行安装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许可。

8、其中要求生产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制造资质,代理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电梯安装资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安装工程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10、谈判供应商在河南设有分公司或服务机构,须提供联系地址、电话、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四、谈判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0319325(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建设路开源路交叉口东南角58号楼(安利楼上,从院内上四楼))。

3、单位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含B级)资质证书(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提供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2007年以来谈判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用户联系方式及用户反馈意见)等相关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本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叶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宏  于淼

电话(传真):0375-2689169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开源路交叉口东南角58号楼(安利楼上,从院内上四楼)

六、其他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ing.com.cn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pingdingshan.hn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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