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兴国县第六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
业主单位 | 兴国县第六中学 |
项目金额 | 约260万元 |
中介机构工作内容 | 代理该项目招标业务 |
工作时间要求 | 当日确定为中选人后,即开展业务。 |
二、暂定委托内容
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服从业主单位和招标投标中心的工作安排,根据项目需要开展以下业务:
1、 提供招标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
2、 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印刷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等;
3、 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 如有需要,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或答疑(书面答疑);
5、 组织或主持报名、开标、评标、定标等;
6、 草拟合同,协助合同签订;
7、 招标投标文件的管理;
8、 应提供的其他服务。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即:比选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含)以上资格。
本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申请人请于2010年3月24日下午17:00前至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同时本项目接受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报名。比选申请人将报名资料费缴入以下账号并将缴款收据传真我单位后获取比选文件。
户名: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行:赣州银行兴国支行
帐号:2860000103100000077
五、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比选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定为2010年3月25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地点: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797-5308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