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城区第四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宁区发改投〔2010〕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蕉城区第四中心小学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第四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第四中心小学校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169.88㎡,框架结构,工程预算价约128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蕉城区第四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施工,包括一般土建、给排水、电气照明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 1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宁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是进入宁德市市级房屋建筑总承包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且未被清出名录库;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24日至2010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宁德市闽东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光盘、图纸等)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8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宁德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持身份证原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到场核验,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注: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为项目经理。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第四中心小学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8号,邮编:352100;
联系电话:13599824198
联系人:林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大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A座二楼 邮编: 350002 ;
联系电话:0593-6102996 0591-87892791
传真: 0593-6103796 0591-87892787
联 系 人:林小姐 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宁德市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注明用途:蕉城区第四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建设科技大楼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