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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山安置小区二期A地块(Ⅰ标段)工程

2010-03-24 来源:中国建设网

  1、铜山县旧村改造管理办公室(招标人全称)的 凤凰山安置小区二期A地块(Ⅰ标段)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铜山县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铜发改经贸投[2009]7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铜山经济开发区汉王路东侧、珠江路南侧、独龙山北侧;;

  (2)工程总投资:约10000万元;

  (3)工程规模:约99000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5)工期要求;560日历天;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全部内容;

  (8)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05月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资质 ;

  (6)不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11)投标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12)必须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

  5.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5.2分值设定

  (一)技术标 20分

  (二)商务标: 70分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偏离程度 -3分(扣分项)

  (三)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 10分

  6、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7)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单项工程注册登记表》(外地企业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办结);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投标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1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证明;、

  (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2)~(12)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请申请人于2010年03月 30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到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大厅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并于2010年 03 月23 日09时至 03月29日17时30分(双休日除外)到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2010年03月29日17时30分。

  8、招标人的支付担保与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1)、招标人的支付担保的缴纳:

  ①、招标人须在开标前交纳支付担保,支付担保招标人以银行汇票的方式汇至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账户,到帐后招标人凭银行汇票到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开标时带收据原件核对;

  ②、本工程要求支付担保为:壹仟万元整。

  ③、无论任何理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未交支付担保的招标办将不予开标。

  (2)、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①、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的方式汇至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账户,到帐后投标人凭银行汇票到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开标时带收据原件核对;

  ②、本工程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为:壹仟万元整。

  ③、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人在开标前未交履约保证金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支付担保与履约保证金的收款人及账号:

  收款人: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铜山农行翟山分理处;

  开户账号:249501040001669(农行最南边窗口);

  9、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须在2010年03月30日16时投标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的方式汇至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账户,到帐后投标人凭银行汇票到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捌拾万元整。

  (3)无论任何理由,报名前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4)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于资格预审结束后三日内由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以电汇方式全额退还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无息);

  (5)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电汇方式退还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无息);

  (6)投标保证金的收款人及账号:

  收款人: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铜山农行翟山分理处;

  开户账号:249501040000513(农行最南边窗口);

  10、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邀请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年03月23日至2010年03月29日。

  12、招标人地址:铜山新区

  联系人:张邦启 电话:0516-82300576

  邮编:221116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铜山新区同昌西路169号三楼

  联系人:周红 传真:0516-83506481 电话:0516-83509242

  邮编:221116

  负责人(盖章)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2010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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