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庄河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LCG2010-0318
二、招标内容:
台式电脑50台、数码相机2套等。(详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的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电脑、打印机、UPS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庄河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0年3月23日起至2010年4月6日止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联合路和五一路交叉路口北)。
五、报名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资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年4月13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庄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0年4月13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庄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开标。
九、招 标 人:庄河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吴云飞 电 话:0411-89725873
十、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波、张光欣 电 话:0411-84651710、84651717
传 真:0411-84651726(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玉华支行 40082353080809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