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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广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03-25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政务服务中心广场工程已由宁夏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发【2006】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建设环保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隆德县隆张公路以西,“312”国道以北

  规模:本工程共分1合同段:广场硬化面积3500平方米

  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03月24日至2010年0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时,下午 2:00 时至 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固原办事处 (固原市新华书店五楼)持单位介绍信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隆德县建设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邮 编: 756300 邮 编: 756000
联系人: 程继怀 联 系 人: 马 宝 明
电 话: 0954-6011434 电 话: 0954-2036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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